

本文為英文版的機器翻譯版本，如內容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之處，概以英文版為準。

# 同步機會和潛在客戶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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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要將機會或潛在客戶與 APN 同步，您必須將 **Sync with Partner Central** 欄位設定為 **True**。用於整合的其他欄位包括**上次 APN 同步日期**和**有資格與 APN 同步**的欄位。標準機會和潛在客戶包括這些欄位。不過，如果來源物件設定為自訂，則 設定必須建立並對應對應對應對應物件的欄位。
+ **與 Partner Central 同步** – 包含在應用程式中以取得標準機會和潛在客戶。如果您選擇映射到自訂物件，則必須建立此欄位並將其映射為布林值。
+ **與 APN 的上次同步日期** – 表示記錄上次成功傳送到 APN 或從 APN 接收的時間。當記錄成功傳送至 APN 或從 APN 接收更新時，會自動設定此欄位。
+ **有資格與 APN 同步** – 公式欄位，可判斷記錄是否在下一個排程任務中被設定為傳送至 APN。根據記錄自上次執行傳出排程以來是否經過修改，並且是由 AWS 合作夥伴組織指定整合使用者以外的使用者進行更新來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