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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系統界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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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CCFT 棄用通知**  
CCFT 將於 2026 年 6 月 30 日棄用，因為新的 AWS 永續性服務提供額外的功能，且不需要帳單主控台許可。[AWS 永續性使用者指南](https://docs.aws.amazon.com/sustainability/latest/userguide)

系統界限定義了 CCFT 計算中要考慮哪些活動和相關排放。CCFT 由 GHG Protocol 的排放分類通知，這會將公司的排放細分為三個 `scopes`。
+ **範圍 1**：排放是來自擁有或控制來源的直接排放。
+ **範圍 2**：排放是購買能源產生的間接排放。
+ **範圍 3**：排放是報告公司價值鏈中發生的所有間接排放 （不包括在範圍 2 中），包括上游和下游排放 （例如，硬體的製造、end-of-life排放）。

**範圍 1**  
CCFT 包括在緊急備份產生器中因燃料燃燒產生的排放，以及在 AWS擁有或控制設施中因能源使用和自然瓦斯消耗產生的排放。這包括在支援雲端服務 （例如，「colo」資料中心） 的部署伺服器機架上 AWS 具有操作控制的位置。此模型也包含來自特定節點的排放 （包含 CloudFront 排放）。

**範圍 2**  
CCFT 使用以市場為基礎的方法 (MBM) 和以位置為基礎的方法 (LBM) 計算，報告支援雲端服務的 AWS 擁有或控制設施以及特定邊緣站點 （例如，包含 CloudFront 排放） 的範圍 2 排放。

**範圍 3**  
CCFT 負責：  
- 燃料和能源相關活動的排放 (GHG Protocol 下的 FERA)。這包括購買燃料和電力的上游排放，以及系統界限內設施的傳輸和分佈損失排放。  
- IT 硬體體現碳 - 來自部署 AWS擁有或操作資料中心設施之伺服器機架的製造排放。  
- 資料中心建築物體現碳 - 來自 AWS 擁有或營運資料中心建築物的製造排放。  
- 非 IT 設備體現的碳 - 在 AWS 擁有或操作的資料中心設施中部署之非 IT 設備的製造排放。

客戶碳足跡工具不包括與 AWS 倉儲、製造設施和辦公室相關的排放。這些排放無法歸因於雲端服務的佈建。Customer Carbon Footprint Tool 目前不會涵蓋來自客戶設施 （例如 Amazon Cloud Extension、內嵌存在點、 AWS Outposts 網站） 中執行之網站的任何排放。如需詳細資訊，請參閱 [CCFT 方法文件](http://sustainability.aboutamazon.com/aws-customer-carbon-footprint-tool-methodology.pdf)。